寒山寺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圭峰宗密对儒佛孝道的分判

桃 竹

  圭峰宗密(780—841)是华严宗的第五代祖师,禅宗六祖慧能门下荷泽神会的五世法孙,他活跃的时代,思想界的状况较之乃师清凉澄观活跃的时代又有所变化。在澄观之世,作为官方统治思想的儒学虽然因为政治权力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影响,但主要只是表现为风俗习惯和政典礼仪,其思想创造性及对人心灵的吸引力都无法望佛教之项背,能与佛教相争衡的只有被李唐皇室尊崇的道教,故而澄观在判教时辨析儒道的锋芒所向,主要还是集中在道教之上。在宗密之时,儒家经过长期的沉寂之后,最终酝酿成波澜壮阔、声势浩大的“古文运动”,这场运动的领军人物即被后人称为“文起八代之衰”的昌黎韩退之韩愈。韩愈著《原道》、

  《师说》等文,盛称“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为义,

  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韩愈重提儒家仁义道德的主旨,并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是相传,至于孟子而绝,他决心将这个中断了千有余年的儒家道统传承下去,他表示愿为此“虽万万死而无憾”。”’柳宗元、刘禹锡、李翱等人各挟文名,也都热心于恢复古道,儒家之学一时颇有兴起之势。因此,与儒家争执思想界之牛耳,就成了宗密在判教中分辨内学(佛教)与外教(儒家)的主要任务。

  儒家对仁义道德的实践是以血缘宗法关系为基础的,故而以子女对父母尽孝道作为“为仁之本”,而儒家攻击佛教的一个重要理由,也是佛教的辞亲出家不符合儒家的孝亲之道。宗密生长于中华文化的大环境中,自不能违背孝道,他通过疏解《佛说盂兰盆经》的形式,指出孝道是“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的极则。”’这是宗密为佛教在最根本的层次上契入中国伦理生活所进行的论证。

  一、二教宗本

  宗密以孝道为“二教之宗本”,也就是说,他认为孝道是儒佛两家都共同推崇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儒教的以孝为本,就体现在自天子以至于士人都普遍建立宗庙上。儒家重要经典《孝经·开宗明义章》将孝标为“至德要道”,以之为道德的本体,教化和礼法得以产生的根源。宗密认为,儒家所谓的“君子务本”,就是要求人们努力实行孝道,而孝道既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应该使不肖者企及而贤者俯而遵从,从而普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因此,即便在礼坏乐崩的据乱之世,宰予在居丧期间安心于衣锦食稻还是受到了孔老夫子的严厉呵斥。作为出家僧人的宗密对儒家孝道观的推崇,可视之为佛教对中土伦理思想的全面接受和彻底认同。

  而佛教的以孝为宗就体现在佛所说的各种教法之中。宗密认为,一切佛都有真、化二身,释迦牟尼是佛的应化之身,其所说的教法为随机权教,卢舍那佛为佛的真身,其所说教法是最为究竟、终极的佛教法门。所谓教法,就是指佛所说的经与制定的律,其中经是诠说真理和智慧的,律是解释各种戒行的。在宗密看来,佛所制定的戒行虽然非常众多,号称“万行”,但最为推崇的还是孝道,因此佛在成道的最初时刻,便讲说《华严经》,制定《菩萨戒》,要求弟子们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宗密引《涅架经》,从父母生育、十月怀胎、抱扶提携、推干就湿、除去不净、乳哺长养、谨慎将护等方面论证人们应当报答父母深恩,将佛教经典的思想契入到中土伦理观念之中。

  孝顺父母是任何一种人类文明都共同具有的美化品格,佛“不坏世法而说诸法”,佛教对于世间的这种美德抱着一种随顺、赞赏的态度。但在所有文明之中,只有儒家将其提高到“至德要道”的地步,在所有国度之中,只有中国提出过“以孝治天下”的主张。佛教对孝顺父母所持的随顺态度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被无限放大,

  《佛说盂兰盆经》受到中国佛教信众的普遍推崇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是宗密所说的儒佛二教皆以孝为宗本的奥妙所在。

  二、二教之异

  宗密虽然主张儒佛二教都以孝道为“宗本”,但又提出,儒佛二教在行孝上存在着重大差异。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对父母生前的侍养上,也体现在对父母殁后的追思上。

  就对父母生前的侍养而论,儒家非常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在父母与子女为休戚与共之一体的古代中国,爱护自己的身体发肤,就意味着不会遗忧、遗辱于父母,保证家庭的安宁和荣誉。如果是贤能之辈,还当立身行道,以求扬名于后世,以显耀其父母,这就是中国人追求的“光宗耀祖”、

  “光耀门楣”。前者使中国古代的仁人君子动辄以父母为念,对于个人的出处进退非常小心谨慎,

  后者则使古人怀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希望在自己的一生之中能够完成一番利益生民的事业。佛教则剃除须发,穿上袈裟,以依据传法而形成的师资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儒佛二教所推崇的善虽然各不相同,但在宗密看来,二教所行都同归于孝道则是无异的。

  就对父母殁后的追思而言,儒佛之间有三点不同。一者,居丧不同。儒家采取的是棺榔盛敛、择日出殡、封墓树碑等方式,而佛教实行的念诵经文、追荐父母亡灵的方式。二者,斋忌不同。儒家强调在内心诚敬的情况下,敛容整肃,想象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以寄托自己的哀思。佛教则运用设供讲经的方式提升父母的业报,改善父母在生死轮回之中的状况。三者,终身不同。宗密认为,对父母的追思,不仅在居丧期间,而是人们终生怀有的一种情结。但儒家重视“血食”,在春夏秋冬四时致祭父母的时候不免杀生害命,而佛教则主张通过放生、布施的方式表达对已故父母的孝敬。儒家主张“慎终追远”,并为此制定了葬、祭之礼,以致为“民德归厚”的良方,而佛教作为一种传自异域的宗教,具有不同的实践方式应该说是很自然的事情。

  宗密对儒家杀生致祭尤为不满。他认为,杀生致祭不过是周公、孔子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为了约束人心而施行的一种权宜之计,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人们既然知道了礼仪的真正用意之所在,就不应该再执著于周公、孔子当日的权宜之计。从佛教的立场来看,最大的福田,莫过于布施,生命的存在是佛教修习清净梵行的所依,儒家也以生生不息为天地之大德,杀生致祭是在祈福的名义下与其他生命结下冤仇而已,与不忍人之仁心相去何远!于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位虔诚的佛教信众对中土礼俗的质疑。

  三、二教之同

  儒佛两家在对父母生前侍养和殁后追思上虽然有诸多的差异,但两家既然同以孝道为“宗本”,即最为推崇的根本道理,则自然会有相当不少的共同点。宗密从“存殁同”与“罪福同”两个方面对儒佛二家孝道的共同点进行了分疏。

  “存殁同”是指儒佛两家在父母生前侍养及死后追思上除了有如上所说的差异之外,还有许多共同的地方。宗密认为,佛教在孝道方面的实践完全符合《孝经·孝行章》的规定。就“居则致其敬”而言,儒家强调对父母尽孝不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更主要的是精神上的尊敬。所以孔子云: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

  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在儒家看来,尊重父母才是行孝的实质所在,而佛教也将子女对父母的敬意看得非常崇高。就“养则致其乐”而言,子女在孝养父母时,一定要使父母感到精神上的欢愉。因此,儒家主张与父母说话时要怡声下气,对父母的冷暖要时刻关心,对父母的起居要经常问候,而佛教也主张减省自己的费用来孝养父母,佛门中甚至流传着割自身之肉以充父母之饥的故事。就“病则致其忧”而言,儒家有汉文帝先尝汤药、周武王不脱冠带等故事的流传,佛教中也有太子以自身之肉为药以治父母之疾的传说。就“丧则致其哀”而言,儒家有“武丁不言”的典故,佛教中的目连看到母亲在地狱受苦而悲号涕泣,而释迦牟尼佛曾经为父亲抬棺下葬。就“祭则致其严”而言,儒家先贤将时令鲜蔬荐之于父母之亡灵,有“祭如在”、

  “事死如事生”的传统;而佛教每次食时,都有饷饭施食之行。在宗密看来,儒家的祭祀之法是佛教传入之前敬事神灵的方式,表明儒家不仅重视现世的存在,也像佛教那样重视死后的神灵。

  “罪福同”是指儒佛两家都主张尽孝获福而不尽孝有罪。儒家将不孝视为禽兽不如的行为,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而佛教也将杀父、杀母视为“五逆”重罪,认为一旦于此有犯,就会像射箭一样迅速堕入到阿鼻地狱中。遵行孝道,在儒家则可以获得官府的旌表,死后可以上生天堂,而佛教则将遵行孝道看作戒德圆满的象征和往生西方净土的行因,将孝顺父母看作众生最大的“福田”之一。

  宗密将《佛说盂兰盆经》判为“人天乘所摄,在小乘藏中”,

  “以孝顺设供、拔苦报恩为宗”。”’中国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流,宗密的这种判释表明他并未把《佛说盂兰盆经》看作至高无上的佛教圣典。虽然如此,他还是下力气注疏这部经典,这实际上是源于这位高僧大德对中土孝道伦理的重视。他认为,修习孝顺一行,可以圆满具足诸行,

  “所得功德,何可校量!”宗密的叙述中具有明显的以佛教迎合儒家的意味,体现了外来宗教在中国化过程中积极向本土主流文化靠拢的思想倾向。就是在这种思想倾向的带动下,佛教中阐释亲子关系的内容受到中土高僧的重视,

  《佛说盂兰盆经》、

  《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等经典广为盛行,而佛教由此也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深厚的思想情感土壤里扎下了自己的草根。

2008年第3期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Copyright 2010 @ 苏州寒山寺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10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