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寺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我寺被授予2003年度“江苏省模范寺院”称号


  我寺在2003年度,认真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 被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授予2003年度“江苏省模范寺院”称号,并享受免检3年的待遇。

2004年第2期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Copyright 2010 @ 苏州寒山寺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10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