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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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自我定位

王金龙

  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上,首先应正视社会中存在的或显或隐的危机和矛盾,其次应看到佛教在处理矛盾和危机方面的独特理念和实际作用以及局限,最后再结合现阶段社会状况来定位佛教的角色。

  党中央2006年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社会各界积极认同、讨论、献计献策,佛教界同样围绕这个时代主题来反思、挖掘、弘扬佛教的文化理念,比如2006年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作为会议主题;2006年12月北京举行了“佛教与和谐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广州举行了“禅宗优秀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学术研讨会;2009年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又以“和谐世界,众缘和合”作为会议主题,可谓如火如荼。在历史上向来有“儒以治世,佛以养心,道以修身”之说,现如今,佛教界和佛学学者同样在身心和谐上大做文章,于是佛教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重新成了思考的对象。

  一、佛教理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作用和贡献

  与“和谐”相对的是“危机”和“矛盾”。 实际上大至生态危机、金融危机、民族认同危机等,小至邻里冲突、心理危机等,矛盾无处不在,或隐或显,时急时缓。根据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独家发表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74.9%的人认为我国现阶段社会“非常和谐”和“比较和谐”。认为我国现阶段社会“非常稳定”和“比较稳定”的人所占比例为75.8%。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数字,2012年精神病人、艾滋病毒携带者、自杀者均占全球总人数的百分之一。至于因为心理问题引起的社会悲剧更是屡见不鲜。社会问题与个人的心理问题互为影响,构成社会中的“心理阴影”。

  那么,佛教如何应对社会压力、矛盾纠纷、艰难困苦呢?

  从个人面对危机的层面来看,佛教界有着独特的和谐理念。下面我把这些有益的佛教理念串联在一起,说明佛教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和贡献。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是佛教的“四弘誓愿”,体现了其独特而伟大的修行目标。而修行方法有八万四千之多,大乘对众多法门予以总结,分为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五乘法,其中的内容正好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修行阶段。所以,做好一个人是修学的基础。而做好一个人,要遵守最起码的五戒和十善。出家僧团内部,还要做到“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在家居士“不得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有过罪”(《优婆塞戒经·受戒品》)。对待其他人,包括其他宗教派别,也不可随意责难。不仅不责难,还要报四重恩:父母恩,众生恩,国土恩,三宝恩。(见《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报恩品》)《六祖坛经》言:“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若见他人非,自非却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但自却非心,打破烦恼破。”为什么会这样?一是佛教讲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自我修行为上;二是学佛人在学佛上的过错,自有因果报应和僧团的裁决;三是这样可以保持佛教徒内部的团结稳定、持续发展。

  可是,在自己遇到逆境(不公正待遇、艰难困苦等)时又该怎么面对呢?佛教徒认为,“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佛说三世因果经》),所以不管顺境逆境都遵循三世因果律,即今生和前生的业障导致眼前的逆境,今生和前生的为善导致现在的顺境,所以必须泰然处之,越是逆境越是能消除业障,越是要修忍辱波罗蜜。佛教徒相信因果,遵守佛戒,注重现世的行善和造福,所以不会为了来世的安乐或解脱轮回的目标,就否定现世的逆境,所以佛教史上数次灭佛运动,都没有引起佛教徒的反抗,也只有忍辱与牺牲的记载,不会找到战争和血腥的事实,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当然,这是从佛理来说,至于佛教史上某些人混入佛教另有所图的情形则另当别论。

  在与人相处上,中国的大乘佛教历来提倡修习六度(布施、忍辱、持戒、精进、禅定、般若,六波罗蜜)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目的是主动与众生建立友好关系,以宣示佛法)。另外,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面对“无君无父”的责难,一些高僧为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相融合,一是在佛经中寻求孝亲、报国等伦理依据,比如《善生经》里释迦牟尼告诉善生长者,如何积财,如何防止破损财业,如何交友,如何敬顺父母,敬奉师长,夫妻互敬,敬亲亲族,等等。二是变通佛教义理来融合儒家思想,比如,东晋道安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唐宋以来,儒佛道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如《摩诃止观》卷六用不杀、不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等五戒分别配儒家之仁义礼智信等五常,晚明时期融儒思想更是丰富,如法藏吸收《中庸》思想讲“齐治均平”,智旭学王阳明讲“良知”。近代太虚法师有感于佛教内部的种种弊端,发出改革教制、教产、教理的呼声,提出“如果发愿成佛,先须立志做人”,“人成则佛成,完成在人格”的著名论断。从太虚之后到现在的人间佛教之路,都意在使佛教走向“正信”,走向积极的社会人生,变社会为“人间净土”,为人群谋福利。

  从上可以看出,学佛先学做人的理念,和传统儒家规范及现代社会伦理相一致,体现了佛教在处理世间法与出世间法关系上的和谐圆融的理念;做人先学忍辱,体现了佛教徒在处理佛教内部、佛教徒与教外人士关系上的和谐圆融的理念。但是,佛教是以宗教信仰为前提,从心上下工夫来踏实修行的。之所以能“众善奉行,诸恶莫作”是因为畏惧因缘果报。之所以能善待众生(包括动物),是因为相信众生平等,动物和人类一样都属于有情众生,受着轮回之苦,说不定某动物正是自己某一世的亲眷,所以需要慈悲对待。另外,有情众生皆具佛性,肉身躯壳虽假,但可“借假修真”,所以万不能自毁自弃,更不可杀生而灭绝其他生命的佛性。之所以强调忍辱、布施,就是因为布施可以对治贪心,忍辱可以对治瞋心。佛教把“贪瞋痴”列为三毒,大乘的法相唯识学把“贪瞋痴慢疑”列为五根本烦恼,即修行的最大心理障碍。其实,瞋恨心仍是来自贪心,贪五欲(财、色、名、食、睡)六尘(色、声、香、味、触、法)而不得,自然生起瞋恨心,满足了仍继续贪求。所以贪为三毒之首,也是沦入生死轮回的祸首。如果我们再回想一下社会里的争吵、打骂、凶杀、暴力、战争、诈骗等等现象,以及社会危机、金融危机、心理危机等,追根溯源,无不是来源于人的贪欲。《法华经·譬喻品》说:“诸苦所因,贪欲为本。”但是众生为什么要贪呢?因为执着有个“我”和外在的世界,被称为“我执”和“法执”。如何破除二执呢?即首先要认识缘起法。人身由地水火风“四大”因缘和合而成,没有常住不变、不依他存的“自性”,无自性,即“空”。《圆觉经》卷上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暖气归火,动转归风。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即知此身,毕竟无体,和合为相,实同幻化。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善男子,此虚妄心,若无六尘,则不能有,四大分解,无尘可得,于中缘尘,各归散灭,毕竟无有缘心可见。”大乘佛教更是要破除“法执”,不仅四大皆空,而且万法皆空。《华严经》上说:“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胜天五般若经》卷七云:“一切世间皆由心造。心不自见,若善若恶悉由心起,心性回转如旋火轮,易转如马,能烧如火,暴起如水,作如是观,于念不动,不随心行,令心随己,若能伏心,则伏众法。”《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经》又言:“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坛经》所说:“若见一切法,心不染着,是为无念。用即遍一切处,亦不着一切处;但净本心,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即是般若三昧。”即是《金刚经》所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既然缘起性空,性空缘起,所以行布施波罗蜜,自然能不见施者、不见受者、不见布施本身。行忍辱波罗蜜,自然能不见辱者、不见受辱者、不见忍辱本身,自然一切都不可得,无所着,毕竟空。这是从理上“解”,要想亲身“证悟”,并非一蹴而就,乃是“由戒生定,由定生慧”的。所以“定”乃是佛教修学的重中之重。为什么要修定?就因为一般人的心理常态要么处在“掉举”(杂念丛生、注意力不集中),要么处在“昏沉”(昏昏欲睡、疲倦无力)的状态。如何修定呢?方法很多,比如五停心观,禅宗的参话头、打坐,净土宗的“念佛三昧”等。

  尽管佛教界的高僧一再说佛教是建立在“理信”的基础上的,甚至反对给佛教贴上“宗教”这一标签,然而佛教仪式、场所、信众、佛理的存在,是无法不被认作是宗教形态的。对佛教徒来说,正是在宗教信仰的前提下,才“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涅槃经》),持守“五戒十善”,完成人格。生活中敦伦尽分,工作中恪守职责。实行六波罗蜜和四摄法,而不违背世间法,去除任何的对抗、对立、诤论,自觉和社会、国家、他人、自我、环境相和谐。

  从社会层面来看,佛教界如何应对危机呢?

  早在1983年全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赵朴初作了《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正式把人间佛教思想作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思想,提出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即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和进行国际友好交流,号召全国佛教徒爱国守法,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佛教团体“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团结全国佛教徒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2]。2008年的南方雪灾和四川大地震,佛教界积极募捐,给灾区送钱物送温暖。这样的善举在历史上数不胜数。这既是佛教徒报国土恩(实即国家恩)、众生恩,自觉修行布施波罗蜜的具体体现,也是佛教徒实践“人间佛教”理念“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具体体现。

  在2006年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上,佛教界提出《普陀山宣言》,其中说:“愿培植善心,发乎善行,则人心和善。愿亲情稳固,爱心充满,则家庭和乐。愿真诚沟通,平等互助,则人际和顺。愿各得其所,相安无事,则社会和睦。愿彼此欣赏,尊重包容,则文明和谐。愿将心比心,化怨为友,则世界和平。”“世界和谐,人人有责。和谐世界,从心开始。”可谓鲜明地体现了佛教界在当代新形势下对社会的美好愿望和基本立场,其解决社会矛盾和危机的出发点和独特之处,和自我修行一样,都是“从心开始”,从行为上和心理上自我教育,自觉教育。而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仍是身心和谐,身心和谐则家庭和谐,邻里、人际和谐,如此则社会和谐。目前谈佛教文化的当代价值的论文,大多从佛经中汲取一些具有当代价值的观念,比如六和敬,平等,慈悲,禅定,缘起等观念,其当代价值已为佛学界认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和佛教观念确实有相通之处。比如,缘起法和万物相互联系的观点相通,慈悲与牺牲奉献、人道主义的观念相通,平等与现代人权平等、族群平等、男女平等甚至生命平等的观念相通,自利利他与现代强调人际和谐的观念相通,去恶行善与现代的伦理观念相通,平等慈悲、戒杀护生与打破人类中心主义、实现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呼声相通,普度众生与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相通,圆融不二和文化和谐、宗教和谐、族群和谐的观念相通。从长远来看,现代社会完全可以从佛教理念中吸取、借鉴有益的资源,佛教也完全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佛教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上的超越性

  佛教解决矛盾、化解危机的方法,因为以宗教信仰为前提,所以其持戒、忍辱等重要的修学内容,是以自我约束为主的,都需要从心上切实地下工夫。和外在强制约束的法律法规相比,这是其独特之处,也是其效果卓著之因。但是对教外人士,佛教又无所措手,因为佛有“三不能”:“不能即灭定业”,“不能化导无缘”,“佛能度无量有情,而不能尽众生界”。(见《景德传灯录》卷四“元圭传”)尤其对于社会上已出现的危机和矛盾,除了捐款、精神慰藉之外,往往无能为力。佛教徒不是厌世主义者,因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坛经》),但并不意味着通晓了佛法就能通晓一切世间法的逻辑。毕竟,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问题,离不开一套切实可行的伦理规范、硬性制度,特别是应对已经出现的危机,空谈心性恐怕无济于事,领导的决策、组织、监督,各个系统的协调分工,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操作等才是遏制危机、挽救危机、解决问题的当务之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多层次、多方面、全方位进行的,身心的和谐固然重要,各个族群、党派、地域、文化、教派、产业等等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同样重要。所以佛教理念与现阶段一些主流意识形态必然存在歧异面。比如,佛教力戒贪欲,但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贪欲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两面性,既是万恶之源,又是历史发展的杠杆。恩格斯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3]对于个人信仰来说,可以“少欲知足”,“独善其身”,可对于国家来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却没有理由不去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没有理由不去发展国防力量、科学技术、经济实力等。

  现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佛教的财富观,虽然也反对为富不仁,反对非法手段致富,但强调致富的方法除了勤劳节俭外还强调布施、结缘,所谓“财富从布施中来”。另外更强调“七圣财”即信仰、精进、持戒、闻法、喜舍、智能、惭愧。其明显的宗教色彩必然为现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所不取。

  对于消费,在现代社会,超前消费、信用消费、符号消费等现象说明了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即使金融危机的到来,为了振兴国家经济,同样需要“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而佛教的消费观,虽然也反对吝啬,但却提倡量入为出的消费,反对奢侈纵欲式的消费。这是和我国传统美德相一致的。而现代社会的广告、消费导向却在刺激、生产人们新的感官欲望。像弗洛姆所说,消费不再是仅仅满足衣食住行的需要,而是以无用的占有而满足,在吃一个“幻想”,在饮用“标签”。马克思对金钱的异化功能的论述在现代社会也越来越凸显:“钱……将真实的人类和自然的力量转变成了纯粹抽象的概念,因而使人和自然的力量成了不完全的东西;而在另一方面,钱又把确实不完全的以及想象的力量,那种只存在于个人想象中的东西,变成了真实的力量……”[4]比如勇敢、高贵、艺术修养等等原来是自然的东西,在金钱的作用下变成了“抽象的概念”或“符号”,比如各种各样的工艺品,就是一种艺术修养的象征物,通过占有性的消费,不用经过艺术训练就可以拥有“艺术修养”的名份和地位。这是佛教界和马克思同样所批判的,又是在现代社会发展经济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

  正因为佛教理念与现阶段一些主流意识形态存在歧异面,这个歧异面,使得佛教在现代社会不可能获得相当普遍的公共认可,也不可能使佛教或其他宗教具备强制性的权力方式。在历史上,儒、佛、道三教分别以治世、治心、治身实现了功能定位,而不是权力定位。现代社会,佛教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同样是对主流意识形态功能上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权力认同。但正因为两者之间的歧异面,佛教理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乃至一个更理想的社会型态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平台。恩格斯分析的贪欲正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虽然推动了历史进步,但无法使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而佛教理念在批判并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消费主义等一些现代意识形态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和参考价值。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上,佛教既要自觉贡献自己的长处,即独特的价值理念和化解危机的长远眼光,也要自觉实现自身的文化教育功能,而不是寻求权力认同。既要看到自己的限度,即不是包治一切的社会良方,同时坚守自己的宗教特色和宗教功能,既为现代化的大发展提供参考,也要为超越现代化,实现人类的和平、解放、幸福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1] 滕兴才:《社科院〈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出台》,《中国青年报》,2008-09-22。

  [2] 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法音》1983年第6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237页。

  [4] 【美】埃里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版,113-119页。

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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