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山寺青年佛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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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寒山寺青年佛学社
第二条 寒山寺青年佛学社由寒山寺丈室主管,为寒山寺下属部门。
第三条 宗旨:
发扬佛教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寒山寺青年居士队伍的素质,护持寒山寺常住住持佛法。
第四条 任务:
1、发展寒山寺青年居士队伍,建立人才资料库;
2、有序组织居士青年参加寒山寺的义工活动;
3、开展各项活动征求寒山寺发展建议;
4、组织各类青年佛学交流活动。
第二章 社 员
第五条 本社采取“入社登记制”,凡是信仰佛教的青年自由公民,均可申请入社。
第六条 入社须填写社员登记表,经本社核准颁发社员证,即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权利: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对本社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社员享有退社的自由。
第八条 社员义务:遵守本社章程,主动承担宗旨上的责任。
第九条 本社社员因违犯法律法规,不遵守本社章程,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止会籍的处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社组织形式为社员制。
第十一条 社长是本社直接责任人,其次为副社长、秘书长。均由寒山寺常住任命。
第十二条 本社实行月例会制度。社长定期参加寒山寺常住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可以将社员编成各种小组,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四条 本社使用经费由寒山寺常住支持,不接收社员任何赞助。社员发心资助寒山寺慈善事业,请与寒山寺财务处联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寒山寺常住讨论认可后生效,修改权归寒山寺常住所有。
第十六条 本社活动终止,经寒山寺常住讨论决定即可。
